一份保全证据公证,为学校卸掉多年的包袱
哈尔滨市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公证,为哈尔滨市某中学解决了房屋出租中引出的麻烦。1997年该校与承租方签订了一份出租一间教室的协议,租赁方使用一年,作为保管某品牌营养液的仓库。由于各种原因租赁方没有及时销售库存的货物,超期占用房屋不还。租赁方不但不交租金,连联系也中断了,从此学校背上了去不掉、管不起的包袱。这次学校又面临清理该教室进行装修,不知如何处理才是,向公证处进行咨询。公证员详细了解了租赁已过期,仓库中的营养液确实超过有效期的情况后,答复校方可以按法定程序办理保全证据公证。根据无法找到租赁方的情况,要求学校先在报纸上刊登租赁方限期处理库房内物品的《通知》,完成出租方的告知义务,然后再申请保全证据公证。7月21日学校按公证员的要求,办理完上述手续后,正式向公证处提出了公证申请。哈尔滨市公证处的领导也非常重视此项公证事项,在办证人员紧张的情况下,派出3名公证人员到现场取证。学校在当地派出所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,打开了陈封多年的库房门。两千多箱已过有效期3年多的“生命液”,装满了50平方米的房间。公证人员冒着七月流火,不顾闷热和灰尘,在现场跟踪监督学校的工作人员盘查清点库存内的全部物品。对各批次样品进行拍照、录像、封存,并及时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。
长期困搅该中学的问题,通过公证得到解决,保证了学校的装修工程按时进行,去掉了多年来“生命液”带来的苦恼,维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,尝到公证的甜头。该中学的徐校长感慨地讲,如果我们早一天求助公证,我们就早一天解脱了!